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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无照施工经营者能否构成重
2018年6月19日
上海专业看守所会见、取保候审律师
http://www.hhljgdlaw.cn/
北京市人民检察院
你院(88)京检发字第8号文收悉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(86)高检会(二)字第10号文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二发字(1987)第36号文关于刑法第114条的犯罪主体的解释,无照施工经营者在施工过程中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,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,可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。
此复
文章来源:
上海专业看守所会见、取保候审律师
律师:
刘建国
[上海金山区]
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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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hhljgdlaw.cn/art/view.asp?id=9171681749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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